一、法國: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3 分鐘後,大批武裝警察趕到,5分鐘後,無賴被制服。一天後。這個無賴被判處5年監禁。並處罰金一萬歐元,並賠償被打警察5萬歐元。
二、印度: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10分鐘後引起部落與部落,族群與族群之間的械鬥,經過政府的調停,無賴被族群以族法處死。
三、越南。一個警察值勤,站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。連呼三遍,誰敢打我!言畢,本來熙熙攘攘的人群做鳥獸散。
四、朝鮮: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剛打第一拳的時候,無賴被附近趕來的四個便衣制服。便衣套出紅色的證件。對其說:同志,我們是國家安全機關的,請跟我們走一趟。無賴被用鐵絲穿過肩胛骨。帶到一個山後無人的地方。 便衣對無賴說:同志你違反了國家安全罪,我代表黨和人民宣佈你死刑。 說完。套出手槍。一槍斃命。
五、美國:一個警察值勤,被無賴毆打。被打警察迅速後撤兩步,套出手槍。對無賴連開三槍。一槍打頭,一槍打左胸。一槍打襠部。無賴斃命。三分鐘後,幾十輛警車。三架警用直升飛機趕到現場。被打警察受到英雄般的榮譽。 獎金 5 萬美圓。休息半年時間。
對啊, 台灣的警察真是辛苦, 被打被罵都好像是應該的, 不小心依規定值勤, 碰到別人, 就被渲染為暴力, 真同情他們。 妳講得也沒錯, 台灣的政治人物啊, 妳的名字就叫政客。 求求你們高抬貴手, 饒了這些依指示辦事的公樸吧。